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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召开2022年度二级学院(研究院)综合考核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
 
通讯员:周亚军       责编:刘涛       审核:宋青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22-11-02 08:58:17
 

11月1日下午,在希望大道校区行政楼九楼会议室,学校召开2022年二级学院(研究院)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二级学院(研究院)院长对考核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校长、党委副书记邵荣主持会议,党委常委、副校长王伟、张勤芳,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学科办主任、研究生院院长邢晓平出席,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发改办、国合处、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邵荣认真听取了各二级学院(研究院)对考核方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肯定了二级学院(研究院)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高度重视、积极投身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和奋发有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他回顾了2012年以来学校大力推进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所取得的一系列突破性、跨越式进展。他强调,开展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是学校近年来高质量发展的宝贵经验,年度考核方案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每年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都会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对学校发展提出新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各考核职能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领会,积极吸收,及时纳入考核方案之中,同时在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和制定考核方案的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与二级学院(研究院)的反复沟通,增进理解,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推进学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王伟强调,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现了学校的工作导向,二级学院(研究院)要着眼学校事业发展的大局,积极带领师生努力完成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任务,同时也要聚焦学院发展的办学定位走出自己的特色之路。

张勤芳强调,各考核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考核指标的研究,结合学院实际不断优化考核指标的合理化、人性化设计,进一步加强与二级学院(研究院)的沟通交流,更加注重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

会上,发改办主要负责人对2022年二级学院(研究院)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起草和征求意见情况、与往年考核文件的区别等进行说明并对相关疑问进行解答。二级学院(研究院)负责人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就方案设计、指标设置、评分方法、结果运用、信息反馈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各参与考核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责任指标的设置及相关疑问进行了解答。

摄影:刘涛

 
来源:发展与改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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